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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宝通西街789号(潍坊市委党校西邻500米)
考取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申领技能补贴: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健康管理师,营养师、保育员、茶艺师等)的,可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依据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第四条、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补贴是指对五类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技能证书的一种补贴。
以下简称五类人员:
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申请材料:
依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精简证明材料和优化申办程序充分便利就业补贴政策享受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9〕94号)》第一(二)条:
1、基本身份证明类材料;
2、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开具税务发票(或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
办理流程:
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